大吃两斤

【恨意的琼浆】国王

蓝天、汽轮、海鸥。

“猎犬”到达码头的时候,船刚刚靠岸,一群小孩在岸上嬉戏打闹,他注意到其中一个孩子皮肤黝黑,长相也和其他孩子不同,其他人不和那孩子玩,如果靠得近了,还要用力把他推开——

要跌倒了……没有跌倒?

有一双细长的手把孩子托了一把,黑皮肤小孩借力摇摇晃晃地站定,这时候猎犬才来得及看清小孩身后的那个人。

“小姐?”猎犬低呼。他回过神,急忙接过少女手中的箱子,在少女教训孩子的背景音中,他听到叮叮当当的碰撞声,想来这又是满满一箱子的酒……不愧是“烈酒帮”的少主。不,老帮主死后,她现在已经是名正言顺的帮主了。

 

“去酒馆。”少女——裁决之酒跳上猎犬的马车,如此发号施令。

车轮碌碌在石板地面上滚过,唐人街的招牌在夕阳下闪着光。酒馆的老板娘是个出众的美人,人们叫她“血扇”。她身材娇小,总是低顺地垂着头,长长曳地的裙子和宽大的袖子是她的标志,无一不昭示着她来自东洋的身份。

老帮主生前就很喜欢东洋的东西,听说他就连死的时候手里都还紧紧握着一片瓷片,上面绘画着振翅欲飞的蝴蝶。

 

有人点了一杯烧酒,血扇心不在焉地把酒倒进陶杯,她的脸色苍白,右手缠着厚厚的绷带。

 

老帮主的死有很多人看到。他让人们早上到他远郊的宅子里,准备宣布一道新的条令,可人们冒着大雪赶来推开书房的门时,看到的却是他死在地上的尸体。

他最心爱的瓷瓶打碎了,手里还紧紧握着一片碎瓷片,他的佩枪击发了,子弹却没有留在现场,书桌上的钢笔甚至还没来得及盖上,本该写着条令的笔记本也被胡乱撕去了好几页,血迹从书房一直延伸到窗台。

宅子里没有发现任何人受伤,哪怕只是擦伤,而窗外厚厚的积雪上也只有一片空白,即使是猎犬这样灵敏的侦察者,最终也只能找到几个毫无用处的鸟爪印和几点几乎已经被大雪埋尽的浅浅血迹,人们在宅子里各怀心思互相指责攻讦,不知是谁挑的头,争吵最后演变成一场交火。老帮主的尸体和也许有的证据全都消失在那场交火引起的爆炸中,直到现在围墙上还能清晰地看到弹孔,不过已经没有人敢于再度接近那座房子了。

 

烈酒帮曾是城中第一大帮,而在这件事之后,它分离崩析,变成了大大小小好几个帮派,其中安魂曲建立的“银镰帮”现在成员最多,隐隐有代替烈酒帮之势。

安魂曲是猎犬和裁决之酒都熟悉的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从前他常伴在老帮主左右。猎犬还记得自己上一次和他一起喝酒,那是小姐牵头的酒局,那时利爪、谜题他们都还在,血扇也微笑着为所有人倒酒,宽大的衣袖仿佛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

或许是东洋人都难于看出年龄,猎犬总觉得安魂曲的脸无论过了多久看起来都还是二十几岁的模样,况且他总是把自己收拾得一丝不苟,精致得如同一件艺术品。

这是一座身为航路枢纽的城市,城里来自各地,尤其是来自东洋的人很多,有淘金客,也有劳工和手艺人,他们建立了唐人街,正是现在银镰帮的据点。

 

“一杯威士忌,谢谢。”裁决之酒坐到长长的吧台之前,她的礼帽挡住半张脸,只露出一点红唇和唇角小小的美人痣。

血扇嘴唇比刚见时还要白,猎犬怀疑她已经认出了自己或裁决之酒中的一个,她咬着唇,那煞白的颜色甚至到了连胭脂都无法遮掩的地步:“抱歉,这里不卖西洋酒。”

角落里有几个人慢慢停止了交谈,他们侧过脸或抬起头,瞪视着吧台前这位年轻的不速之客。

猎犬倚在门口,警惕地把兜帽拉得更低。

裁决之酒却一派轻松:“没关系,我自备了酒,能借我一个杯子吗?我只想听听故事。”

也许是手轻微的颤抖,杯子落在吧台上“砰”的一声。

“喝完就走吧,我要打烊了。”

美丽的东洋女人用袖子掩着口,同时也掩住了手上的绷带,薄薄的肩颈看起来十分柔弱。“果然东洋人都是这么温顺的吗?”猎犬想,可他脑海中又跳出血扇杀人时的样子。她是老帮主的情人,也是老帮主的刀。

 

裁决之酒笑了笑,把那杯子斟满:“不开口吗,那或许,你是想听我讲故事?好……那就由我来讲。”

“那天,有一个人死在他自己的书房里,宅邸里的仆人只听见枪响,却没有看到任何人出入。而书房窗户敞开着,血迹一直延伸到窗外,窗外通向森林,那里的雪没有一丝一毫有人走过的痕迹。有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丝血迹,走向显示那个人应该是借助烟囱跳上了房顶唯一一处没有积雪的‘三角区’,并且在天亮前一直待在那里,直到烈酒帮的人聚集在宅邸中,他才混入人群,接着很可能偷偷从正门离开了——那里的雪已经被踩的很乱,根本无法分辨出脚印。而死者的屋顶是采用东洋的板瓦铺设,只有小孩子才能踩到上面玩,成人则很容易踩破,不止如此,还会发出很大的声音,很难不被人注意到。我想只有身材轻盈娇小的女性才能做到这件事。而那天烈酒帮的所有人里,只有‘她’不在场。”

 

“我的故事讲完了。”裁决之酒把手里的杯子推向女人,“这杯酒是送给你的。”

血扇掩着脸的宽大袖子里寒芒一闪,猎犬大喊:“小姐小心!”就要扑进去,可突然一只冰冷的手无声无息地从门外伸出来,拽住了他的手腕。

 

刀快,枪更快。

 

左轮手枪在指间漂亮地转了个半弧,抵在女人的太阳穴上。

裁决之酒不在意地笑笑:“这是送给你的酒,现在请喝下它。另外……”她冲门外回过头:“安魂曲,请放开我的人。”

 

高而瘦削的男人一如记忆中的模样,头发和正装都一丝不苟,只是红手套换成了银色镰刀。

“小姐,好久不见。”他欠了欠身,如此说道。

 

“好久不见吗?是啊,确实好久不见了。”裁决之酒点点头,放下了手里的枪,“血扇,看来要麻烦你再多准备一个杯子了。”

 

门外的天不知不觉已经黑了下去,猎犬把少女的行李箱从马车上卸下来的时候,看到一朵朵盛放的焰火正升上唐人街的天空,街上热闹万分,人们穿着鲜艳的衣服,喜气洋洋。

“今天是我们华人的除夕,也就是新年的前一天。”安魂曲说,“这是我们一年之中最重要的节日,这一天亲人都应该相聚在一起,从离开家乡,有好多年没有过这个节了。”

 

“你也有亲人吗?我记得你和我一样都是背井离乡的孤儿……”

“是啊……可我比你稍微幸运一点,我还有个哥哥。可惜不能和他一起过年,我很想念他,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

猎犬看着安魂曲的背影哽了一下,他想问,难道我们不是你的朋友吗,难道烈酒帮不是你的家吗,为什么要叛出烈酒帮?可是终究只能干涩地开口:“恭喜你,安魂曲。听说你现在已经是唐人街的国王了。”

安魂曲提了提嘴角:“老帮主总是说,自己的血统很高贵,他的女儿那头金色和白金色交融的卷发就是流淌着欧洲王族血统的证明。”

 

血扇闩上了店门,只留下裁决之酒、猎犬和安魂曲,厚重的木门隔绝了街上的欢笑与热闹,一下子静得可怕。

 

裁决之酒打开了箱子,里面除了半箱酒,还有一些档案袋和小瓶子。

“我想你们很清楚,我是来向杀父仇人复仇的。猎犬,如果凶手就在我们之中,你认为是谁呢?”

“小姐,下雪的那个晚上,我和安魂曲还有其他人一起在据点喝酒,我最多只有上厕所的五分钟或者十分钟没有看见他,而到宅邸至少单程也要一个小时。清晨,我们是一起出发的。可我也不认为会是血扇,她没有动机。老帮主已经对她很好,她不缺钱,也不缺优待。”

裁决之酒说:“由爱生恨、巨大的利益,这些都可以成为动机。她的右手是否是弹伤,只要看一看就知道分晓。”

血扇坐在离裁决之酒很远的地方,拿着陶杯轻轻摇晃:“当我一无所有,只有这个身体的时候,它如果可以用来交换食物和栖身之所,那是很值得的。杀人也好,服侍别人也好,我只是想活下去。可是人总是很贪心,当活下来不再是问题,其他的东西也会重新变得重要起来。”

安魂曲冲她轻轻摇头,可血扇还是站了起来,她动作轻柔,一层一层地揭开绷带。

“小姐,”血扇说,“你一定不知道你离开的这一年发生了什么事。我曾经……怀上了你父亲的孩子。我甚至还不知道他是男孩还是女孩,会不会像他的妈妈。”

 

“你们说,那个人对我很好?是啊,我也曾妄想他会爱我,可你会爱上一把刀吗?你会爱上一只瓷瓶吗?”

她拉开层层叠叠的绷带,手臂上是狰狞错综的刀伤,刚刚才结了痂。接着腰带也被取下,雪白的皮肤坦坦荡荡展露出来,猎犬吓得移开目光,只听到耳边裁决之酒的一声惊呼。

“那个人却说,低等人不配污染他的血,是他亲手用刀子……我拼命反抗,我用手去抢刀刃,我想保护我的孩子,但是我太弱了,这一道是,这一道也是……这里被剖开了,他的小胳膊和小手已经成型了……”血扇发出了野兽一般的嘶吼。

安魂曲默默拾起衣服披在血扇肩上。

“小姐,你确定要为这样的人复仇吗?”血扇重新用袖子掩住了脸,“先饮为敬,失陪了。”

裁决之酒霍然站起,可杯子已经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那是个和顺且美丽的女人,曾经柔软无瑕的肌肤,而今触目惊心。

 

“血扇,我不是……我只是想知道真相,我父亲死的那晚,他要颁布的、丢失的条令上写的是什么内容,它被谁拿走了?我觉得我已经很接近真相了……”

安魂曲悄无声息地闪到裁决之酒身后,握住了她的手腕:“别追了,这样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回忆,让她一个人安静一会。”

 

“安魂曲,你知道我父亲死的时候手里拿着东西吗?”

“是瓷片。”

“是啊,你知道吗,从美国出发之前,我到医院买了一些剧毒的氰化物。可你一定不会想到我在美国的那家私人医院里遇到了谁。”

安魂曲怔住了。

“我遇到了‘你’——安魂曲。那个‘你’没有看到我,因为他伤得很重,一直咳个不停,几乎不能下床。我偷走了病历,上面清楚的写着肺叶被子弹打伤,前几天才做了取出弹头的手术。仅仅十几天后,你就会如此健康的出现在我面前吗?”

档案袋被扯开,抖落在安魂曲手中,猎犬猛然挡在了裁决之酒面前。安魂曲看着他的红手套,甚至还笑了笑。

 

“你们一直在找的那张失踪的条令,的确是被我藏起来了。”安魂曲说,“内容是,清理令。他要对华人,乃至所有东洋人下手,小姐,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的同胞一直在遭受欺凌,因为你的父亲认为我们的血统低贱,生来就应当成为奴隶和玩物。而他终于觉得玩物也不再安全,会污染他所谓的血脉。”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是他,先伤害了我们。”

 

“一切都明白了。我父亲死的时候紧紧握着一枚瓷片,瓷器——Chinaware,他在暗示我,凶手是华人。跳上屋顶而不踩碎瓦片也并非只有娇小的女性才能做到。安魂曲,我小时候被困在那屋顶,就是你……或者另一个你,把我抱下来的,以你们的身手同样可以做到,况且你们比所有人都熟悉这东西,因为它就来自你的故乡。另一个你偷偷知晓了条令的内容,却在逃走时被我父亲发现,枪打伤了他的肺叶,他不得不自保,杀死了我的父亲,接着匆匆写了纸条,用什么方法,我想应该是鸽子,向你传递讯息。”

 

“可知道了真相,我却并没有感到复仇的快意。”

裁决之酒推开了门,午夜十二点的钟声远远地传来,唐人街的焰火和鞭炮声达到了高潮。她把马从车上解下来,身影和马蹄声一起消失在了夜色的尽头。

 

“安魂曲,当初是小姐收养了我。”猎犬说,“我想血统其实并没有一些人想得那么重要,就像小姐也流着她父亲的血,可她从小就不像父亲一样狭隘。血统应当是文化的传承,而不应当成为人与人之间的隔阂。”

 

“猎犬,我们很羡慕你,你很幸运。”安魂曲说,“假如我们……当初遇到的也是小姐,就好了。”

 

“我还是想跟在小姐身后,我觉得,她能成为……这座城市的,新一任‘国王’。她会改变这座城市,带给这里公平和包容。”

“银镰帮,拭目以待。”

 

也许下一次见面,我不会再是“猎犬”,我将甩掉这个老帮主给我取的名字,作为人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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